近日,落款“广饶县公安局稻庄派出所”,并由民警“王海港”签名的证明火了,被称为“史上最强派出所证明”,并被网友评论为“极度舒适”。
事情起因:山东广饶女快递员聂某送快递时因包装破裂,客人一箱芒果少了一个,引发不满。为避免投诉,快递员自己购买了一箱芒果以邮政快递的名义赔偿张某,但被张某发现。随后,张某先后4次投诉快递员聂某。快递公司扣罚了聂某2000元工资。快递员聂某当晚到张家道歉,并告知张某,如果再被投诉,自己将被公司开除,最后下跪乞谅。张某为此报警。广饶警方为聂某出具了一份慨慷陈词,激扬文字的证明,让不少网友大呼过瘾,引起舒适!不少网友在转发这一证明的同时都纷纷发表评论:王海港是一个好警察。
在为广饶警方敢于担当,敢于作为,为快递员忍辱负重、勇于认错感动的同时,也反思几个问题。因为,在大快人心,击节叫好的同时,更须保持理性,有理有节。
一、快递员以邮政快递名义自己购买芒果赔偿,是否违反工作程序,好心办坏事?
众所周知,任何单位、企业都有工作制度、标准、规范、程序,员工应该按照规定工作,这样才能保证公司的有序运作,有效规范。如果自行处事,千人千面,很难保证不出问题,甚至大问题,即使是出于好心。此事中,快递公司肯定有处理物品遗失、投诉的程序,如果照章办事,也许就没有后续事态的发生。
二、下跪乞谅是快递员自贬行为,还是张某所逼?
男儿、女儿膝下都有黄金。不管如何沟通不畅,处理未果,不管对方如何刁蛮无赖,无理无德,下跪的作法都不妥。这种行为,是自己对尊严的屈辱和丧失,不能怪对方,因为对方没逼你。
三、警方出具的证明,慷慨建议,加盖公章,是否越权越位?
“证明”,是一种公文形式,有其特定写作要求和规范。警方的证明,盖着大红的公章,具有高度公信力和严肃性,更应严格按规范呈现。我们佩服王警官的正义情怀,也欣赏他的气宇轩昂,但执法部门,法律文书,毕竟代表国家机关,是官方行为,不是个人行为,不应意气用事,个人色彩。这么好的“建议”放在“证明”中,有越权越位之嫌。明智的作法是把建议另起一纸,以个人名义建议,而不是放在“证明”中。
四、警方建议中,将张某家人列为“黑名单”,对快递员作“宁牺牲个人尊严也要维护公司声誉”结论和“树榜样、表扬奖励”等建议是否妥当?
即使是王警官个人的建议,有几项也值得商榷。当事人是张某,把他的家人列为“黑名单”是否有株连九族、扩大化之嫌?快递员的一系列行为,究竟是为保工作、自损尊严、息事宁人之为,还是牺牲个人尊严、维护公司声誉之举,值得探究。至于对其表彰、奖励,更应慎重理性,毕竟这是一种导向行为,有价值、行为示范效应。
总之,法律的交给法律,制度的交给制度,理性的交给理性,感情的交给感情,社会才会各居其位,各行其责,才会更加和谐、有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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