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丰巢快递柜宣布针对存放超12小时包裹进行收费风波持续发酵,并引发连锁反应。
13日,中消协对丰巢快件箱超时收费问题回应称,智能快件箱服务合理保管期限内不应单独收服务费用,超期限可收费,但具公共属性。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交通运输协会新技术促进分会专家委员解筱文表示,该事件关键的问题在于,快递柜企业此番收费的“大动作”,是否真正体现出便民利民服务的初衷,是否依法合规,是否能现实快递柜企业、快递物流企业、消费者等多方利益平衡。
监管部门:应履行告知义务
截至5月13日,山东、江苏、浙江、福建、上海等地监管部门已经发声,重申快递入柜需收件人同意。5月8日,浙江省邮政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强调末端投递要求的紧急通知》明确,对于使用智能快件箱进行投递的快递企业,要督促相关企业在投递前履行告知义务,征得收件人同意后方能放置在智能快件箱中。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分析师蒙慧欣建议,快递放置快递柜先征得用户同意,只有征得用户同意后,快递公司才能将包裹投递快递柜中,若未经用户同意投递,那么因超时而造成的费用,收件人就没有义务支付。
中消协:应纳入公共消费范畴
5月13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其官网上发文称,小区物业及智能快件箱运营者、快递企业、电商平台等经营者通过智能快件箱为消费者提供相关服务前,应当一对一明确告知消费者免费保管期限以及服务收费标准等与消费者利益相关事项,并得到消费者同意。
据中消委介绍,智能快件箱服务是快递行业服务环节的细化和延伸,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消费者对快递服务的多样化、个性化消费需求。但其设置是以消耗小区公共资源为代价,为越来越多小区消费者服务,因而具有小区公共服务属性。
中消协还提到,应将小区原有投递箱智能化升级改造作为
2019年10月1日实施的《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就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设置合理免费保管期限提出了相关要求。设立在小区内为消费者提供的智能快件箱服务,应当纳入小区物业服务业务范围,合理保管期限内不应单独收取服务费用,并妥善做好保管期外的服务衔接。
针对收费问题,中消协还表示,对于确有需要超期限使用智能快件箱服务的,其收费标准的确定宜参照公共服务价格管理方式确定,而不能简单通过市场化机制解决。
专家:建议探索新商业模式
事实上,目前快递柜的发展遇到的困境主要是,如何协调快递企业和消费群体,解决公益服务和市场经营之间的矛盾,培养大量消费者广泛使用的习惯,更进一步提升智能化服务水平,探索被各方接受的盈利模式。
“此次收费举措所带来的问题,如果短期达不成一种共识,形不成利益平衡,在一些城市和特殊区域,相关矛盾还会持续。” 解筱文认为,如果随着疫情风险降低,快递员可以直接进入小区等场所,配送至消费者,那么更多消费者将选择直接送货到家。
这样一来,快递柜企业势必将极为尴尬,经营形势或将更严峻,刚刚培养起的大众消费习惯,将大打折扣,不得不再次“讨好”消费者,以增进信任和继续培养消费习惯。
解筱文认为,快递柜服务的模式和方向是符合市场发展的,应该悉心研究,纳入社会物流体系,甚至整个电商业发展中探求商业模式,在体现公益服务的基础上,更大发挥其市场价值。
据悉,从去年开始,有智能快递柜企业创设的柜体广告投放模式,就是一种新的商业模式创新突破。但快递柜运营企业的商业模式比较单一,盈利模式简单粗暴,整体发展还在探索发展中。
【记者】欧志葵
【作者】 欧志葵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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